最新消息:2023年6月起,因系统升级原因,即日起非鲁A、鲁S号牌的小型客车交通高峰期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无需再进行通行备案。恢复备案时间暂未确定。

每周工作日限行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济南周末(节假日)以下车辆不限行:
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济南2020年12月9日起实施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只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行,其余时间不限行。
自2023年9月7日起,经十路(凤山路-凤凰路)北侧辅路,禁止社会车辆(公交车、大巴车、摩托车、明湖国际细胞产业园驻地车辆除外)在工作日早高峰7:30—9:00时段通行。
在该禁行时段内:
1、公交车、大巴车在辅路靠左侧机动车道行驶;
2、非机动车、摩托车在辅路借用右侧机动车道通行,在凤凰路路口借用右转车道通行;
3、经十凤山路口,北口右转社会车辆,请驶入经十路主路行驶;
4、经十凤凰路口,东口禁止社会车辆右转(公交除外),禁行时段内右转车辆在经十凤山路口向北进入凤山路绕行或通过下游路口绕行。
注意事项:
1、经十路(凤山路-凤凰路)北侧辅路实施工作日(07:30-09:00)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经十凤凰路口工作日(07:30-09:00)禁止右转,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
2、非机动车工作日(07:30-09:00)允许借用外侧机动车道通行,请注意通行安全;
3、请广大市民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及现场交警引导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