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1.济南市各区县(市)居民办理护照取消户籍地限制,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在市内任何一个公安出入境接待窗口申请办理。2.凡在我市暂住且已领取居住证的山东省内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工作地或学校所在地就近向市、区(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国境证照。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531-85081088
济南市办理护照的地点:济南市出入境大厅;
办理地址: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
历下区出入境大厅;办理地址:历下区解放东路34号。
市中区出入境大厅;办理地址:市中区经三路145-1号。
⑴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⑵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⒈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⒉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⒊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⒋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